测试依据

依据 IEC 62133‑2:2017《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二次电池和蓄电池组 — 便携式应用的便携式密封二次锂电池及其电池的安全要求》第 7.3.2 外部短路(电池) 条款,对电池或电池组在异常外部短路条件下的安全性能进行验证,确保不起火、不爆炸。

测试前准备要求

外观无破损、漏液、鼓包、变形。先以0.2ItA恒流放电至制造商规定终止电压,再按标准 7.1 充电程序充满电。在 20℃±5℃ 环境下静置至温度稳定。测试区域具备防爆、阻燃、通风防护。检查温度传感器、电压 / 电流监测设备、电池短路试验机是否正常,测量电池短路试验机回路总电阻:≤0.1 Ω,需无异常情况才可进行试验。

测试步骤

按照7.1.1中的程序,完全充电的电池被存放在20°C土5°C的环境温度下。随后,通过连接正负端子并施加总外部电阻80m20ms2来对电池进行短路处理。电池持续处于测试状态24小时或直至电池外壳温度下降至最大温度上升值的20%为止,以两者中时间较短者为准。

然而,如遇短路电流迅速下降的情况,当电流达到低端稳定状态条件后,电池应继续测试一小时。这通常指的是电池单节电压(仅适用于串联电池)低于0.8V且30分钟内降幅小于0.1V的状态。

在实施短路测试前,应针对放电保护电路中的单个故障点(具体数量视保护电路而定)对五件样品中的一至四件进行测试。单个故障适用于保护组件部件,如MOSFET(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保险丝、温控器或正温度系数(PTC)热敏电阻。

注:放电保护电路中单一故障情况的示例可能包括放电MOSFET短路、过载保险丝或其他保护装置失灵等情形。那些被认定符合相关组件标准(如附件F中所列的标准)要求的保护装置,以及经评估具备功能安全性的电子电路,都不受单一故障情况的影响。

判定条件(合格标准)

测试全过程及测试后,样品必须同时满足不起火、不爆炸的要求,否则判定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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