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 60335-2-2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 2-29 部分: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英文全称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 Part 2-29: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Battery Chargers)由 UL 制定,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 IEC 60335-2-29,属 UL 60335 家用电器安全系列中对电池充电器的分册。它与通用要求 UL 60335-1 配合使用:UL 60335-1 给出家电安全的通盘要求,本分册针对电池充电器补充特殊条款。其现行版本发布日期为 2020 年 10 月 12 日,最近一次修订在 2026 年 8 月 10 日,并于同日获 ANSI 批准。

在版本关系上,对应的 IEC 60335-2-29 现行版本为 2016 年版,加上 2019 年发布的第 1 号修订(AMD1);再往前一个主要版本是 2002 年第 4 版。UL 版并非简单照搬,而是在 IEC 文本基础上附有美国国家差异(National Differences),因此同一产品在 IEC 体系与北美体系下测试时,需要注意这些差异条款。
适用范围上,本分册涉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池充电器的安全,其输出不超过 120 V 无纹波直流电,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 V,覆盖用于给家用电池充电、而最终用途落在 IEC 60335 系列之外应用的充电器。不适合正常家庭使用、但可能对公众构成危险的充电器(例如用于车库、商店、轻工业和农场的充电器)也属其范围。附录 AA 还给出了 8 岁以上儿童在无人监管情况下使用电池充电器的要求。
不适用与边界方面,下列情形不在本分册范围:内置于设备中的电池充电器(安装在房车及类似车辆内的除外);作为设备一部分、且用户无法接触其电池的充电器;专用于工业用途的充电器;在特殊条件(如存在腐蚀性或爆炸性气氛的粉尘、蒸汽或气体)下使用的充电器;应急照明用电池充电器(归 IEC 60598-2-22);以及电子设备的电源装置。与之相邻的标准分工也很清楚:发动机起动电池充电器走 UL 1236,工业电池充电器走 UL 1564,音视频与信息技术设备的电源走 UL 62368-1——这几条线按用途各管一段。
在引用关系上,本分册引用了 UL 50(电气设备外壳)、UL 50E(环境因素外壳)、UL 514A/B/C(金属与非金属出线盒、管件接头)、UL 60730-1(自动电气控制器)等;同时它又被 UL 2595(电池驱动器具通用要求)反向引用。可见其定位是家用充电器层面的专用安全要求,向下承接通用要求、向上衔接整机标准。也正因为它只是“特殊要求”分册,单独引用它而不带通用要求 UL 60335-1,是实务里常见的误解。
测试项目按类别梳理如下。
电气安全:包括耐压(介电强度)、绝缘电阻、泄漏电流、接地连续性,以及异常工作与故障模拟,考察充电器工作过程中的防触电水平。
电气性能:围绕输出特性与温升展开——输出限定为不超过 120 V 无纹波直流电,并核对各部件温升是否在限值内。
机械安全:外壳强度、机械强度、运动部件与结构稳定性,检验搬运与使用中的机械耐受。
环境模拟:包括防潮与外壳防护等级等环境因素,并引用 IEC 60068-2-6 覆盖振动试验。
阻燃防火:考察外壳与相关材料的阻燃表现,配合灼热丝等耐燃试验。
标识核查:核查铭牌、警示语与说明书内容,并涉及附录 AA 的儿童使用说明要求。
材料物理性能:围绕结构件与绝缘件在受热、受力后的强度与完整性作支撑性判断。
有害物质与腐蚀安全:涉及变压器、绝缘与结构材料的相容性判断(引用 IEC 61558-2-7 的相关要求)。
落到实务,容易卡住的几点如下。
一是输出额定值超限——输出大于 120 V 无纹波直流电的充电器不属本分册范围,需改走其它标准。
二是内置充电器与独立充电器的边界没分清,误把用户可接触电池的充电器当作内置处理。
三是忽略附录 AA,未按 8 岁以上儿童无人监管使用的要求评估。
四是把 IEC 版结论直接当北美结论,漏掉 UL 版的国家差异条款。
五是平台选标准时四选一选错,报告与平台要求对不上。
六是未把本分册与 UL 60335-1 配合使用,只做特殊要求而缺通用要求。
先明确产品的输出与额定电压、最终用途与目标市场,再确定走 UL 60335-2-29 还是其它标准,能少走很多弯路。
来源:该文内容由亿联检测组织技术专家编写。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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