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09

CE标志是欧盟统一立法的一部分,该立法主要由欧盟委员会下属内部市场,工业,企业家和中小企业总局( Internal Market, Industry, Entrepreneurship and SMEs )管理。
CE标志代表产品已经经过评估,符合高安全性、健康和环保的要求。
CE同时也是一个指令集(即指令的集合),不同产品在CE里面适用于不同的指令。
常见的指令见下方:(欧盟立法体系是由条约、法规、指令、决定、建议、意见等组成,其中指令是由欧盟委员会发布,欧盟国家成员需要在2年内将指令转化为本国法律。)

指令Directive

说明Description

2014/30/EU

电磁兼容指令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2014/35/EU

低电压指令 Low Voltage Directive

“低压电气设备”定义为任何设计用于交流电的额定电压为50至1,000 V,直流电的额定电压为75至1,500 V的设备。

2009/48/EC

玩具安全 Safety of Toys

玩具定义为“ 任何设计或预期的用于14岁以下儿童的游戏产品或材料 ”

2014/53/EU

无线电设备Radio Equipment Directive

无线电设备包括使用无线电频谱的所有产品(如移动电话,开门器或广播发射机)。

2011/65/EU

RoHS 2指令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2001/95/EC

通用产品安全指令

General Product Safety Directive

2006/42/EC

机械指令Machinery Directive

适用于机械、可互换设备、安全部件、起重配件等

同时也需要注意,近些年,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也注意到指令实施的长周期和不同国家立法带来的弊端,众多原来的指令都已经升级成法规。比如原机械指令,现在已经升级成机械法规(EU) 2023/1230;医疗器械指令,升级为通用医疗器械法规(EU) 2017/745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EU) 2017/746。

CE认证中,产品质量责任的承担主体是制造商。
制造商必须按照以下六个步骤在产品上贴上CE标志:

  1. 确定适用的指令和统一标准。
  2. 验证产品特定要求。
  3. 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独立的合格评定(由指定机构进行)。
  4. 测试产品并检查其符合性。
  5. 制定并保持所需的技术文档。
  6. 粘贴CE标志并起草欧盟符合性声明。

由于合格评定程序的不同,这六个步骤可能因产品而异。
制造商不得在不属于其附加指令范围内的产品上贴上CE标志。
对于存在较高安全风险的产品,如燃气锅炉或链锯,制造商不能单独检查安全性,在这些情况下,独立组织,特别是由国家当局任命的指定机构(Notified Body),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只有在指定机构完成后,制造商才可以在产品上贴上CE标志。
通过在产品上粘贴CE标志,制造商声明产品符合CE标志的所有法律要求,并且可以在整个欧洲经济体中销售。
对于常见的消费电子产品,通常不会有高度危险性,这种情况下,认证模式通常是型式试验+自我声明,即送样到实验室,由实验室出具测试报告;而制造商声明产品符合CE相关指令要求。
CE标志适用于单一市场战略(Single Market)及其延伸计划所涵盖的国家。截至2026年7月20日,包含这些国家和地区:

欧盟成员国27个,

  1. 奥地利 Austria
  2. 比利时 Belgium
  3. 保加利亚 Bulgaria
  4. 克罗地亚 Croatia
  5. 塞浦路斯 Cyprus
  6. 捷克 Czechia(捷克共和国)
  7. 丹麦 Denmark
  8. 爱沙尼亚 Estonia
  9. 芬兰 Finland
  10. 法国 France
  11. 德国 Germany
  12. 希腊 Greece
  13. 匈牙利 Hungary
  14. 爱尔兰 Ireland
  15. 意大利 Italy
  16. 拉脱维亚 Latvia
  17. 立陶宛 Lithuania
  18. 卢森堡 Luxembourg
  19. 马耳他 Malta
  20. 荷兰 Netherlands
  21. 波兰 Poland
  22. 葡萄牙 Portugal
  23. 罗马尼亚 Romania
  24. 斯洛伐克 Slovakia
  25. 斯洛文尼亚 Slovenia
  26. 西班牙 Spain
  27. 瑞典 Sweden

 

EEA国家2个,

  1. 冰岛 Iceland
  2. 列支敦士登 Liechtenstein
  3. 挪威 Norway

有双边协议,接纳CE标识的欧洲国家2个,

  1. 瑞士 Switzerland
  2. 英国 United Kingdom

 

标识要求

CE有标识要求,CE标记的各种组件必须具有相同的垂直尺寸,并且不得小于5 mm。
如果CE标记缩小或放大,则必须遵守渐变图中给出的比例。

CE标识(按比例)

注意事项:

1. 并非所有产品都必须具有CE标志,它对新方法指令(New Approach Directive)涵盖的大多数产品是强制性的。
2. 禁止在其他产品(指新方法指令未涵盖的产品)上贴上CE标志。
3. 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简称GDPR)在2018年5月25日已经生效,消费电子产品如果有存储用户信息的功能,需要特别注意GDPR法规。
4. 单一市场除了CE的认证要求,还应注意没有纳入CE立法框架的其他要求;也应当注意欧盟各国的特别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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