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标准条款:IEC 62368-1第8.6条。 
二、试验设备:角度尺、推拉力计、电子称、卡尺等。
三、试验步骤
1. 静态稳定性试验:沿除向上方向外的任何方向,将等于设备重量20%,但不大于250N的力以能产生最大翻倒力矩的方式施加到设备上任意一点时,设备不应翻倒。试验可适用于距离设备底座不超过1.5m的任意高度。如果设备在相对于垂直方向倾斜10°后仍保持稳定,则应停止施加试验力。 
2.  向下力的试验:在距离设备底座不超过1m的任何高度,在能产生最大力矩的杠杆作用的位置上,将800N恒定向下的力施加到与水平面不大于10°的、至少125mm×至少200mm 的任意平面上的任意一点时,该设备不应出现翻倒。
用具有大约125mm×200mm的平整表面的适当的试验装置施加该800N的力。用试验装置的整个平整表面与设备接触时施加该向下的力,但试验装置不必完全接触不平坦的表面(设备有造型或表面有弹性,不可能用来作为台阶或梯子,则免除本试验)。
3. 更换位置的稳定性试验:设备相对于其正常竖立的位置,以任意方向倾斜10°角。如果设备竖立在一个水平面上,在其倾斜10°角的过程中,设备通常不接触支撑表面的部分有可能接触到该水平面,则试验期间要将设备置于水平支撑面的边缘以避免发生接触。
或者,将设备放置在平面上倾斜10°,同时沿其正常垂直轴线旋转360°(带有最小直径为100mm 的轮子的设备认为符合上述要求,无需试验)对预计要由普通人员移动或更换位置的设备,应当调整以下部件组合从而产生最差的稳定性:所有不具有有效归位功能并且可能被意外打开的门和抽屉,和推车、可调节支撑脚和其他附件。
对预计要由经过指导的人员或熟练人员移动或更换位置的设备,应当按制造商的说明将所有门、抽屉等定位。具有多个位置 特性的设备,应根据其结构,在最不利的位置进行试验。
4. 玻璃滑动试验:将设备放置在一块清洁的、干燥的、覆盖有玻璃的水平表面上,只有设备的支撑脚与玻璃接触。然后将覆盖玻璃的表面沿最不利的方向倾斜10°角,试验期间, 设备不应滑动或翻倒。 
5.  水平力试验和合格判据:将设备放置在水平防滑表面上,对所有的门、抽屉、脚轮、可 调支撑脚和其他可动零部件,采用能导致稳定性条件最差的任何组合方式来设定它们的位置。
应当挡住设备,必要时,使用可能的最小尺寸的挡块避免设备在承受下列之一的试验时滑动或滚动: l 从外部施加等于设备重量的13%,或100N 的力,取其较小者,沿水平方向施加到设 备上能导致稳定性最差的那一点上。
力不应施加在高于支承表面1.5m的地方;或 l 应将设备推到相对于垂直方向为0°~10°的任意倾斜角;或 l 将设备放置在平面上并沿其正常垂直轴线以10° 的倾斜角度旋转360°。
四、试验结论:
试验期间,设备不应翻倒。
五、 注意事项:
1. 机械能量源MS2以上才执行测试。 
2. 如果系统单元固定在一起,则按照系统的整体重量来确定MS类别。如果系统单元预 定可以分离重新配置,则按照单元各自的重量来确定MS类别。 
3. 设计成要机械固定在一起并且不单独使用的各个单元,或驻立式设备,应在按制造 商说明书的规定安装后,通过检查,必要时,通过8.6.2.2的试验来进行评定。 
4. 如果在结构中包含有热塑性材料,则应在T.8章的应力消除试验后设备冷却到室温时, 再进行相关的稳定性试验。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