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亿联检测推出医疗器械韩国MFDS注册服务后,广受关注,接到了众多医疗器械厂家的咨询。

为了便利客户,亿联检测组织韩国医疗器械注册专家整理了韩国MFDS注册注册常见的问题,以Q&A形式,分享给更多医疗器械厂家。

 

问:

二手体外诊断设备的使用说明书上应该记载哪些事项?

答:

从医疗机构购买体外诊断设备,依据《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实施细则》第3条和《医疗器械法实施细则》第27条、第33条、第39条规定,需要附上符合试验规范的二手体外诊断设备的检验证明:

制造(进口)许可·认证编号和型号名称、制造(进口)企业名称、销售(租赁)企业名称、生产日期、制造机构(企业)要记载《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许可证·申报·审核等的规定》(简称食药处公告)[附表第8号表格]:二手体外诊断设备检验证明。

*以上内容来自:

1. 韩国《医疗器械法实施细则》第27条:制造商的遵守事项

2. 韩国《医疗器械法实施细则》第33条:进口商的遵守事项

3. 韩国《医疗器械法实施细则》第39条:销售商,租赁商的医疗器械质量保证方法。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